002329证券简称:皇氏集团公告编号:
2025–06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补选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滕翠金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滕翠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两项职务原定任期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8年2月23日,滕翠金女士辞去前述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滕翠金女士请辞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日常经营和相关业务的管理运作。滕翠金女士的辞职申请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翠金女士持有公司股票60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股份变动的规定。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与会职工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滕翠金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补选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职工董事滕翠金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滕翠金女士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滕翠金女士简历
滕翠金女士:1974年出生,广西大学EMBA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曾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广西分所项目经理、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
月至2013年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助理,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广西嘉华钛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0年6月至
月任华鸿水务集团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1年
月至今任皇氏赛尔生物科技(广西)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5年
月起任公司职工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翠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职工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