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近日针对上交所关于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发布回复报告。此次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同时公司就募投项目、经营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根据回复报告,本次发行对象邹凯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的配偶和一致行动人。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席文杰和席靓共同控制变更为席文杰、席靓和邹凯东三人共同控制。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7,421,602股,发行价格为5.74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邹凯东目前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28%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其预计直接持股比例最高至7.45%。邹凯东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已成为公司核心管理层。从持股与任职情况看,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具有准确性,且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57条相关规定。邹凯东认购资金主要源于家庭积累及合法自筹,包括从公司累计获得的约0.5亿元(税后)现金分红、薪酬所得、投资收益等,资金筹集风险较低。同时,其已承诺最低认购金额为8,000万元,最高为10,000万元,不存在调整认购规模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5.96元/股(除息前)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除息后调整为5.74元/股,定价符合相关要求且公允。定价以来公司股价上涨,主要受资本市场政策利好、行业景气度提升及公司基本面改善等因素影响,与公司基本面、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走势一致,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及应披露未披露事项。认购对象认购数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35条规定,本次发行也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相关规定。
在募投项目方面,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建设项目”,设计产能4万吨/年。该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产品为现有产品升级或新开发产品,不涉及新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差别化率。从必要性看,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余额约4.96亿元,但募投项目拟投入1.97亿元,且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面临压力,同时产能饱和,布局高端产品符合行业趋势,股权融资还能稳定控制权,因此融资具有必要性。项目可行性方面,原材料与设备供应稳定,公司已掌握关键技术并储备相关人才,项目已投入7,683.06万元,占比38.92%,正在有序推进。新增产能合理性方面,我国涤纶长丝市场空间大且稳定增长,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相对市场较小,且有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产能消化上,公司将通过深化与存量客户合作、拓展新客户及加强高端差异化产品开发等措施,产能不能消化的风险较低。项目各项投资构成测算依据合理,主要设备购置价格公允,与公司同类项目和同行业可比项目对比不存在显著差异,效益测算也具有谨慎性与合理性。
此外,回复报告还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变动主要受销量及毛利率提升影响,毛利率波动与行业变动趋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变动相关,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存货金额变动主要受库存商品影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与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受票据背书支付、备货增加及非付现项目等因素综合影响,具有合理性。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情形,截至2025年6月30日,也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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