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云桂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陈云桂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云桂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时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舒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3日)。舒杰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舒杰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舒杰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9日

附:舒杰先生简历舒杰: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毕业。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至2019年任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5年9月至2025年8月15日任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月至今任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助理兼研发总监,2025年8月18日起任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目前,舒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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